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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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参考答案:

司法解释二17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火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