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你认为这句话是否正确?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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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你认为这句话是否正确?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这句话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首先要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其次,要经被害人同意,才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