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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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1)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2)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