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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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 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 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参考答案:

ac

a选项,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行为人甲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有预料,但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因此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行为人甲所欲害死的对象与实际死亡的对象一致,因而不是方法错误。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属于因果关系错误中的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的情况。如果是预备行为导致所追求的结果出现,则成立故意犯罪的预备与过失犯罪的想象竞合;如果计划先后实施数个行为,但第一实行行为即导致所追求的结果出现,满足“罪责与行为同时存在”的原则,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行为人投放安眠药时已经存在杀死他人的具体危险,是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因此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故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丙计划杀人,采取邮寄的方法,没有能够精确地控制邮寄的对象指向,属于意欲打a实则行为误差打中b的情况,属于方法错误(打击错误)。由于王某与汪某都是刑法保护的具有相同法益的人,所以根据法定符合说,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属于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而不只是保护特定的甲或者特定乙的生命,因此,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想杀人,而客观上又杀了人,那么就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根据具体符合说,丁想杀仇人,却杀了父亲,对象是有误差的,但是这种误差不重要,因为在杀人那一刻,丁却是想杀死自己前面的“那个人”,因此按照这种学说丁也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故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项。

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