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abcd
雷某为了牟取利益而出版淫秽物品,成立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了得到出版机会,雷某骗任某制作商业宣传片,通过承诺好处费的方式,使任某提供了书号。任某主观上认识的事实是合法行为,但客观上发生的是犯罪事实,存在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该认识错误使任某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满足了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阻却该罪故意成立。但是,任某客观上确实实施了提供书号的行为,由于精神懈怠,对淫秽物品的出版具有过失,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雷某是故意犯罪,任某是过失犯罪,两人之间存在雷某故意制造的认识错误,该错误使两人缺乏共同行为的意思,因此不成立共犯,应分别定罪量刑。据此,a错误,雷某对出版淫秽物品具有故意,任某则仅具有过失,两者不可能成立共犯。b错误,雷某具有牟利目的,不可能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该罪不能有牟利目的)。选项c错误,任某被雷某欺骗,与其缺乏共同行为的意思,不成立共犯。选项d错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雷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非法经营罪,而只能认定为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