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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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 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 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 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 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

c

a项:法律制裁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具有惩罚性。本案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不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最终基于公平原则,酌定被告各承担3000元的补偿费。因为是补偿,而非赔偿,不具有惩罚性,故不属于法律制裁。a项错误。b项:不诉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本案中,受害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了,并不存在不诉免责的情况。协议免责是指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不追究加害人的责任。本案中,受害人也没有与加害人达成同意免责的协议,即也不存在协议免责的情况。b项错误。c项: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即为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本案中,法院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正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进行证成的结果。c项正确。d项: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被告小黄的行为与原告小张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题干中明示,法院提供的判决理由是:“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向原告各补偿3000元”。可见,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平原则;另一个就是“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即被告的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