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
a 行政长官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涉及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对法院无约束力
b 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
c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d 行政长官仅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议的成员
参考答案:
b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拒绝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根据上述法条,行政长官对立法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按照第50条的规定处理,并非只能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所以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根据上述法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所以c项正确。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5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行政长官可以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d项说法忽略了立法会议员,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