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
a 严格遵守审限
b 约束业外活动
c 坚持司法便民
d 保持中立地位
参考答案: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8条至46条规定了业外活动的相关准则。法官的业外活动,是指法官司法职务以外的所有活动,又称“八小时以外”或职务外活动。业外活动是法官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法官司法职责的延伸,可以间接地反映法官的职业能力、工作态度,更能影响法官的形象。严格约束法官业外活动,尽量减少业外活动与司法职责的冲突,有利于树立法官公正、独立的良好司法形象,有利于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本题所给事实不体现约束业外活动这一要求,故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0条:“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一)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二)对于各项司法职责的履行都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给予同样审慎的关注,并且投入合理的、足够的时间;(三)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注重与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事的有效性。 ”本题所给事实不体现司法便民这一要求,故c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第11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本项张法官自觉申请回避,且审判过程保持中立,体现了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