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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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
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
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
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
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参考答案:

c

甲预谋拍裸照以便进行要挟,但甲最终并未拍摄到裸照,更谈不上以此敲诈勒索被害人。应当说,甲基于敲诈勒索目的实施了预备行为,但尚未着手实施告知恶害的行为,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预备犯。在此之后,甲又趁住宅内无人,而窃取了现金,应成立盗窃罪。根据罪数原理,前后两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法益,满足两个犯罪成立要件,应数罪并罚。
a项:因为甲的行为尚未达到足以压制一般人反抗的程度,不成立抢劫罪。a项错误。
b项:甲的行为应数罪并罚,而非想象竞合犯。b项错误。
cd项:因为甲尚未告知恶害,仅存在预备行为。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