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谋盗窃,甲入室盗窃,乙在楼下望风。乙

10 查阅
甲、乙合谋盗窃,甲入室盗窃,乙在楼下望风。乙在望风过程中发现主人张三回来,乙担 心张三报警遂将其打成重伤。甲盗窃 5000元后出来发现重伤的张三,既未过问也未理睬, 与乙一同携赃而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
b 甲、乙二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c 甲、乙二人在抢劫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d 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二人均属于入户抢劫

参考答案:

b

甲、乙二人合谋入户盗窃,甲属于实行犯,乙属于帮助犯,最终甲窃得 5000元,因此, 甲、乙二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关键就是看乙在望风过程中为防止主人报警将其打成重伤的行为 如何评价,甲是否需要对张三的重伤结果负责。首先,对于乙将张三打成重伤的行为,如果按照肯定说的观 点,乙的暴力行为不是孤立实施的,而是为了甲的盗窃行为实施的,所以,乙要对甲的盗窃行为负责,将甲的 盗窃行为与乙的暴力行为联系起来看,那么乙的暴力行为就属于是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将张三打成重伤 的,成立抢劫罪 (致人重伤),但不是入户抢劫,因为成立入户抢劫要求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内,而本题中乙的 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因此不属于入户抢劫。如果按照否定说的观点,由于甲不知道乙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 甲的盗窃行为与乙的暴力行为应属于独立关系,因此乙将张三打成重伤的行为应单独处理。乙的暴力行为导致 张三重伤的,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 (致人重伤)。 其次,甲不需要对张三的重伤结果负责。在共同犯罪中,某一共犯人实施的行为超出共犯人共同谋议犯罪 的范围或程度的,属于实行过限行为,其他共犯人对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无论如何评价乙的行 为,都不影响甲的行为的定性,因为对于乙殴打被害人张三的行为甲始终是不知情的,既无事前的合谋,也无 事后的参与,乙的暴力行为已经超出了二人盗窃罪共犯的故意,因此,甲成立的依然是普通的盗窃罪。故 A、 C、D项错误,B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项。

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