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b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甲表示反对乙转让股权给丁,但自己又不愿意购买,应视为其同意转让,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应排除。乙向丁转让股权,丙同意,甲被推定同意,符合了对外转让的条件,所以其转让协议有效,c项表述正确,应排除;根据第71条的规定,d项的表述也正确,也应排除。选项b的表述有问题,是本题的正确选项,甲给出的购买条件在付款方式方面不同于丁并且条件低于丁,所以甲不存在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同等条件”,其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