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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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真题)
a 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 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 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 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参考答案:

abc

a项: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后,只能走破产清算的程序.所以不能再进入重整和和解的程序。a项正确。
b项:《企业破产法》第95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所以和解只能由债务人启动。b项正确。
c项:第2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所以,当企业具备资不抵债可能性不要求现实的资不抵债也可以启动重整程序。c项正确。
d项:第70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重整依利益相关者的申请而启动,并非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项。

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