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昕系心田公司员工,2017年6月15日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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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昕系心田公司员工,2017年6月15日因工伤住院,住院期间医疗费和护理费均有心田公司垫付,但因伤势较重,久未治愈。2018年7月,心田公司一次性向张昕支付20万赔偿金后就停止了费用垫付。张昕认为心田公司赔偿金额过低,于2018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40万。2018年底,心田公司经营不善,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心田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要求张昕返还公司支付的医疗费
b 心田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心田公司支付20万赔偿金的行为
c 张昕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其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
d 法院裁定受理心田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张昕提起的诉讼应中止审理

参考答案:

d

a、b项:《破产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本题中,心田公司垫付医疗费用和20万赔偿金不属于可以撤销的范围,且员工张昕的损害系工伤造成,心田公司无权请求其返还医疗费,a、b选项错误。c项:《破产法》第48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故张昕的债权属于劳动债权,无须进行债权申报。c选项错误。d项:《破产法》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己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因此,心田公司被受理破产后,张昕提起的诉讼尚未终结应当依法中止,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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