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公司承保甲国某工程,与其签订工程建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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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a公司承保甲国某工程,与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中国b银行为该工程出具了见索即付的保函,后甲国发包方以a公司违约为由向b银行要求支付保函上的款项遭到拒绝,遂诉至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a公司是我国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则b银行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向受益人付款
b b银行可以主张保函受益人先向a公司主张赔偿,待其拒绝后再履行保函义务
c b银行应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后,方可决定是否履行保函义务
d 如甲国发包方提交的书面文件与保函要求相符,则b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

参考答案:

d

a、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受益人请求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只要符合“单单、单据表面相符”,b银行就应当付款。故a项错误,d项正确。b项:“开立人以基础交易关系或独立保函申请关系对付款义务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独立保函欺诈情形的除外”可见b银行不能对受益人行使先诉抗辩权,b项错误。c项:独立保函具有独立性,即保函的效力是独立于基础合同的,即独立于工程建设合同。因此银行无需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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