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格里为中国境内某中外合资企业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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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格里为中国境内某中外合资企业的控股股东。2009年因金融危机该企业出现财务困难,格里于6月回国后再未返回,尚欠企业员工工资及厂房租金和其他债务数万元。中国与甲国均为《海牙取证公约》缔约国,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因格里已离开中国,上述债务只应由合资企业的中方承担清偿责任
b 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向甲国提出引渡格里的请求
c 中方当事人可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格里申请立案
d 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请求甲国主管机关代为调取有关格里的证据

参考答案:

c

a项:根据《公司法》及《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第3条的有关规定,外方投资者非正常撤离后,仍应与中方投资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a项错误。
b项:引渡是针对刑事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适用的制度,在民商事领域不能适用。b项错误。
c项:根据《工作指引》第2条规定,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司法主管部门(法院或侦查机关)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系统内工作程序及我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在本国向外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外方根据所缔结条约有义务向中方提供司法协助(例如向位于该国的诉讼当事人送达传票、起诉书等司法文书,调取相关证据,协助调查涉案人员和资金的下落,搜查扣押相关物品等)。本案中甲国人格里回国后未返回,中方当事人可向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c项正确。
d项:我国的域外取证方式有代为取证和领事取证,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向外国主管机关申请。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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