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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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参考答案:

bc

本题考查商品房包销合同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等知识点。
a项:(1)虽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但甲公司仍为开发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出卖房屋属于有权处分,故a项错误。
b项:(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后,依然自行出售房屋于丙,构成违约,包销人乙公司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b项正确。
c项:(3)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其与甲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属于《民法典》第563条第(一)项规定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c项正确。
d项:(4)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事由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3条后段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后,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项。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