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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考查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指以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为质押财产而设定的质权。《民法典》第44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由此可见,房屋所有权不得设立权利质权。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