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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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合同约定争议以仲裁方式解决。中国甲公司根据天然气供应合同的要求,委托中国银行为合同履行开立了独立保函。现某国乙公司和中国银行因独立保函的履行发生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因天然气供应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法院对独立保函纠纷没有管辖权
b 中国银行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独立保函纠纷
c 若我国法院受理本案,中国银行主张保函性质为一般保证的,法院不予支持
d 如果存在保函欺诈,中国银行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保函欺诈纠纷

参考答案:

bcd

a项:独立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关系,作为基础协议的天然气供应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能约束独立保函纠纷的解决方式,a项错误。b项:保函本质上属于合同,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中国银行为保函开立人,其住所地法院当然有权管辖保函履行纠纷,b项正确。c项:独立保函具有连带保证的性质,c项正确。d项: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由被请求止付的独立保玉的开立人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bcd项。

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