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关于审查的机会,应适用以下规则:(1)只有在以一种必定能引起正常人的注意,并允许其审查的方式,才能使某人能利用该机会审查记录或条款。(2)电子代理人具有审查记录或条款的机会,只有它因此一种可利用的方式,即能够合理地安排电子代理人对该记录或条款作出反应。(3)如果记录或条款只有在某人形成义务或开始履行时才可利用来审查,某人有机会审查,只要他在拒绝记录时有权退还之。然而,并不要求退还,如果记录提出对合同的修改或提供了特别的履行;或在不涉及大众市场的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理由知道记录或条款将在履行、使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