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5年高考再分文理科 新方案有助学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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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瞩目的2006年辽宁省高考科目设置方案昨日正式出台,新方案将现有的“3 大综合”改为“3 小综合”,也就是分文理科考试。但是增加反向小综合会考,该会考成绩将提供给普通高校作为录取参考,此举变化在于今年的高二学生将开始重分文理班。

  明年高考的今年开始会考

  新方案主体保持了从前的“3 小综合”模式,即语数外3门主科不变;小综合又名“文综合/理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另外新增的反向小综合会考,则指有报考文科倾向的学生高二期间需要参加理科综合的会考(物理、化学、生物);有报考理科倾向的学生高二期间需要参加文科综合会考(政治、历史、地理)。即所有的考生仍要将现有大综合的全部课程考一遍,只不过有的是会考内容,有的是高考内容。

  反向小综合会考基础上的“3 小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从2006年起实施。2006年高考考生在2005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反向小综合会考的基础上,2006年按新方案参加“3 小综合”考试。

  新方案有助于减轻学生负担

  教育厅有关负责人称新方案有三大优点:有助于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有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

  “新方案兼顾了‘3 大综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优势和‘3 小综合’关注学生学科优势与特长的特点,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一致。”省教育厅负责人说,“另外,将‘3 大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中的9科高考内容分解为高考6科、反向会考3科,而且考试分在两个学年进行,较大程度地减轻了‘3 大综合’方案使学生同步准备9个考试科目的压力。”

  与此同时,新方案注重学生的学科优势,克服了“3 大综合”全而不专的弱点,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反向小综合以全省统一会考的形式进行,会考成绩与高考录取及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等内容挂钩,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也有利于高校选拔全面发展的学生。

  新方案得到政府批准

  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我省实施“3 大综合”高考科目设置以来,考生、学校等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辽宁省教育厅于2003年11月确立了《辽宁省高考科目设置研究》课题,组成了课题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在课题组研究的基础上,辽宁省教育厅又多次召集由教育行政、招生考试、科研、教研、高等学校等部门的有关同志、专家,以及高中校长、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经广泛征求各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2006年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即全省统一反向小综合会考基础上的“3 小综合”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得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

  细解新高考方案

  一、“3 小综合”高考科目设置

  “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不分卷。“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以上各科命题范围为所考各科中的必修加选修的全部内容。

  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120分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考试在全国高考统一考试时间内进行。

  二、反向小综合会考满分300分

  反向小综合会考指有报考文科倾向的学生高二期间需要参加理科综合的会考;有报考理科倾向的学生高二期间需要参加文科综合的会考。理科综合会考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文科综合会考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命题范围是所考各科中的必修内容。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会考总分各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反向小综合会考由省里统一组织命题和评卷。会考时间在全国高考统一考试的最后一天即每年的6月9日进行。

  三、反向小综合会考是录取参考

  1.反向小综合会考成绩进入学生档案,提供给普通高校,作为普通高校对考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的依据及录取新生的参考成绩。同时作为高中毕业考试成绩之一及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备条件。

  2.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及社会考生通过社会报名参加反向小综合会考(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3.反向小综合会考成绩采用等级制,分A、B、C、D四个等级,D视为最末等即不合格。

  4.反向小综合会考属水平考试,一次考试可长期有效。

  5.与此次高考科目设置有关的课程调整等问题另行通知。

  我省近几年实施的高考模式

  2001年:“3 小综合(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我省从2001年进行高考改革,开始实行“3 文综合/理综合”方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综合”,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由文科考生选考,“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由理科考生选考。

  2003年至今“3 大综合”、“3 大综合 1”方案

  我省从2003年开始试行“3 大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每科150分;“大综合”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学科的综合,共300分。

  同年秋季高考,辽宁又首次在教育部部分直属高校中采用“3 大综合 1”的考试方案,其中“1”为由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学科中任选一科或几科,任选哪几科,由考生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自己的报考志愿决定。作者: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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