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2005年高考考生6月29日可领取成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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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已经放榜,各校要把考生的考试成绩证书于29日上午发给考生。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30日上午10时之前携带《准考证》和高考成绩证明到所在中学(报名站)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由所在学校(报名站)统一汇总送市招考办后报省复查。

据悉,对复查分数的申请,省招办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学生,省招办将对其分数进行修改。查分结果将在深圳招考网zkb.sz.gov.cn公布。

另外,按省招委会规定,考生原所报的高考志愿不得更改。7月26~27日和8月9~10日,为全省本科、专科未录满院校的补报志愿时间。届时上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请考生留意媒体及招考部门的公告。

市招生办要求,各学校(报名站)要在校园内的醒目处设置高考招生信息专栏。市招办也将通过“深圳招生网”zkb.sz.gov.cn“重要工作栏”发布招生公告。

录取工作中,已被各高校录取的考生,可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在入学报到前一周(一般为8月20日以后)到原就读中学(报名站)领取档案,自行交给被录取的高校。考生不得擅自拆封或篡改档案内容。市招生办值班电话:82294044,8229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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