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16日开始。市教委昨天发布2008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2008年,除本市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在沪借考的外省市生源考生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处理规定处理。
哪些学生具有报考资格
据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报考者;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
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为:持有效期一年(含一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报名时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应届和2007届毕业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专、中职、技校,简称“三校”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应届毕业生;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考生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父母工作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户籍,且考生是在沪借读的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等。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2008年,除本市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在沪借考的外省市生源考生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处理规定处理。
此外,下列人员没有报考资格: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以及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秋季高考网上报名将开始
据了解,2008年秋季高考网上报名将在今年12月下旬开始。上海市高考志愿连续两年分两次填报。第一次填报:明年5月初,填报本科和军事类、公安类专科;第二次填报:明年7月底,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和高职专科专业含艺术类高职和专科。各高校本年度招生方案一般在明年4月公布。
应届“三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上海市明年5月份开设的应届“三校生”高考或明年6月份举行的国家统一高考,两者只能择一,不能重复。属在沪报考范围内的历届“三校”毕业生,只能参加明年6月份的国家统一高考。
上海市秋季高考每年于6月7日、8日、9日举行。凡在上海市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3 综合 1”的统一考试;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需参加“3 综合”的统一考试。
考生从12月就应开始关注各校相继出台的艺术类招生方案。大部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表演专业市统考、美术类专业市统考、编导类专业市统考、音乐类专业市统考等基本都在明年1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