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06年高考学生户口核查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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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单位获悉,为了杜绝高考“移民”和高考“搭桥”学生的出现,青海省有关部门针对2006年高考学生的户口核查工作已经开始。此次户口核查工作,主要依据《青海普通大中专学校关于招生户口问题的规定》执行。

据了解,在青海省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符合的条件为: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妻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报名时须出具上一级主管人事部门的聘书和证明);凡户口在我省并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满5年或5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海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凡在我省工作满5年或5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仍在青就读满3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凡户口迁入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3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此外,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抚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正,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3年,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原籍青海,随父母迁居外省,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外地继续生活和学习,回青投靠亲友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规定中的“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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