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独立学院学位授予资格问题,教育部日前召开的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教育部负责人表示,今后独立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而对独立学院现有在校学生学位授予则实行“老人老办法”。
据统计,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由于目前独立学院学生毕业证书由独立学院颁发,但学位多由学院所属的“母体高校”授予。伴随独立学院的发展迅猛,学位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的主要任务不是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而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教育部负责人表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做好五年过渡期的有关工作,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罗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