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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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11
三、学校地址:朝阳区杨闸
四、学校性质:公办。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五、选拔程序:
我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
(一)初试(笔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
2、考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30——12:00。
3、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总分300分。其中安全保卫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4:2:4的比例计算总分。电子政务专业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4:3的比例计算总分。
4、加分办法:
(1)以下考生可另加5分:
①应届高中毕业或中职阶段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
②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2)以下考生可另加10分:
①被评为高中或中职市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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