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分别为: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提前批(国防生)、本科一批:选测为B 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本科二批:选测为2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其中选择性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
(2)选测科目要求:提前批(国防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按照兼招类(选测科目不限)进行招生。
(3)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 、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其中选测物理的考生报考学校理工类专业及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学校理工类专业及方向如下:
理学专业(20个):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大气科学(气候资源)、大气科学(人工影响天气)、大气科学(大气环境)、应用气象学、海洋科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环境科学、生态学、统计学;
工学专业(16个):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工程、信息工程(系统工程)、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动画)、网络工程、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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