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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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及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二、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三、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08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五、身体健康要求:

旅游管理专业:不录取患有慢性病或呈澳抗阳性的考生,考生身高要求男1.7米、女1.6米以上。

六、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处理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本人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各专业均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或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八、学历、学位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8年本科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具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06号

邮编:050091;

学校网址:http://www.heue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jgzs@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65152,876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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