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招考:2008年高考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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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日期科目及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上午 9:00—11:30 语 文 文科综合 朝语文
汉语文 理科综合 蒙语文

下午 15:00—17:00 数 学 外 语

  文科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汉语文、朝(蒙)语文仅由中学用本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参加考试。

2、各科考试分数: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二科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外语(英、俄、日)科目分听力考试和笔试两部分,各为30分和120分。

3、外语口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地招考办在统考后组织进行。口试成绩不记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4、考生入场出场时间:各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但是,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考生禁止入场。

5、考区、考点和考场管理:全省高考以市、县为单位设若干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教育、公安、保密、信息产业、工商、水电、城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综合治理考试环境,齐抓共管服务考生,全力以赴保障高考顺利进行,并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考。每个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并设立考务、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并配有若干名公安干警,昼夜巡视,驻点把守,负责安全。校门外还将设立警戒线。每个考点设若干考场,每考场30人,考生座位按规定顺序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点和考场均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考试工作人员须执证上岗,考生须持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非考试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考点,非监考、巡考、主考人员严禁随意进入考场。各科考前20分钟,全省各考点、考场统一播放《考试操作指令》,按序宣读《考生须知》,提示有关《注意事项》,发放试卷并填写名号、粘贴条码等,保证公平公正。准考证将由各地招考办在考试前5天发放给考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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