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29日从省招考办获悉,2008年将有近千所高校在我省招生。《2008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简称《招生计划》)将于高考之后全省统一印发,这将是今年全国各类高校在我省分批次、分专业招生的计划,各招生院校都将据此招生录取。
据省招考办负责人介绍,《招生计划》之外的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同时《招生计划》中,各批次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下面均“注”有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还附有《考生必读》、《前2年各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体检标准》等内容,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综合参考。据了解,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后的剩余招生计划,将在每批次录取结束时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对外公布。
此外,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院校前,须登录所报院校网站或“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阅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专或高职学校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等。
作者: 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