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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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重庆邮电大学 学校部委码: 10617

二、校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邮电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四、层次:

全日制本科

五、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显著增强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两万人,其中研究生(Q吧) 2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40余人,具有副高职称的350余人。学校现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10000多台微机联网运行,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电子图书90余万册,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舒适的生活条件。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相关科目上理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Q吧)和数学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文科综合成绩,原则上所有科目均应达到及格水平。

3.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和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

4.我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定为物理,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为AB,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5分,A=3分)。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

6.软件工程(应用技术本科)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在重庆市招生的英语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未设考点省份不要求),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录取。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 高考(Q吧)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⑤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50分。

9.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总分[(文化成绩总分×30%) (体育专业成绩×7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2008级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联通奖学金、动感地带奖学金、长飞奖学金、中塑在线奖学金、郭长波奖(助)学金等10余项;我校已建立了包括“奖勤贷减免补缓”等多种措施在内的综合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措施完成学业。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处

2.邮政编码:400065

3.招生咨询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023-62468663

4.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5.招生信息网:www.cqupt.edu.cn/z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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