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高考(Q吧)时,“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壮烈场面又将上演,“高考移民”问题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和热议。
据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开展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53%的人认为,“移民考生”是“高考移民”中的受害者。43。3%的人认为“考生无辜”,应该批准参加高考。更多的人将“板子”打在了“教育公平”上:81。5%的被调查者认为,这是教育不公平造成的,不能怪“高考移民”。
“移民考生”应该得到同情并被网开一面吗?笔者认为,“高考移民”没有以我国各地文教水平的差异出发来理解高考分数线的不统一,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教育制度,损害了移入地区考生的利益。
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各地的文化教育水平差别较大。面对一年一度的高考,为了照顾一些落后地区与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划录取线,一般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线,个别地、市(县)则另有照顾。各地发展水平不同步,导致教育水平参差不齐、相距甚远,如果统一录取分数线将形成“马太效应”。
而且,分数线不同,除了与文教水平有关外,还与各个考区(地区)的高校数量、录取数量等有关。如上海市高校多、升学率高,分数线较附近的江苏、浙江两省低。而首都北京是全国文化教育中心,大学云集,录取线在各省市中排后列。多种原因,不一而足。
然而,部分考生却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利用省际间录取分数线差异,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在分数线较低的省份获取报考资格和较多的录取机会,钻国家教育政策的空子。他们的行为损害了移入地区考生的利益,挤占了该地区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名额,既违反了教育制度,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思想上就不具备获得高等教育机会的条件。即使侥幸进入了理想的大学,这种投机取巧得来的便宜也将扭曲自己的价值观,并对今后的成长造成不良的心理暗示和影响。
事实上,从05年海南高考状元李洋落选清华到今年3月北京50余名考生因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在京考试资格,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高考移民”被发现并被取消高考资格。一些人的抱憾出局应该引起移民族的深思并使之引以为戒。
任何一种体制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我们只能在相对合理的政策环境中寻求自己的生存之道。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对于每一位考生来说,都应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和是非判断标准,拒绝“高考移民”,用实力说话,为自己的前程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