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08年报考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考生政审、面试和军检日期确定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我市2008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面试工作将于6月28日开始进行。为方便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市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政治审查相关事项
参加政审的对象为所报考一批本科院校全部上线考生和所报考二批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具体参加政审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院校划定控制线确定,并于6月28日上午10时前通知到考生所在的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到考生。考生接到通知后,要于6月29日12:00前主动到户口所在的区、县(市)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审(如因参加面试、军检而不能及时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可由家长携带准考证复印件代为报名),不按时到人武部报名和不报名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报考信息工程大学的考生,除参加人武部组织的政审外,还要由本人如实填写《信息工程大学考生政治初审调查表》(非本人填写视为不合格),并及时交到人武部。特别是户口和学籍所在学校不在同一区、县(市)的考生,回户口所在人武部参加政审后,一定要将政审情况反馈给参加高考(Q吧)报名的区、县(市)招考办。
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
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我市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须于6月29日下午18时前到鞍山市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报到,进行统一编组和管理,6月30日进行面试、体检。〔具体地址为: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从鞍山火车站乘113路汽车(开往汤岗子方向)至22中学车站下车〕面试工作在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由省军区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面试现场设立面试终审组,由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担任,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面试终审组提出复议,由终审组做出最终结论。对未参加面试的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班不予录取。
面试合格的考生同时取得体检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责任制。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持准考证参加体检,并携带《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面试、体检表》。体检期间的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自理(高考成绩进入辽宁省前300名的考生,参加军检、面试,住宿费、交通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