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线下考生填报一阶段志愿 高校可自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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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分过线但选测科目没达到“2B”的考生,是不是能填报一阶段志愿?近日,不少家长纷纷对此加以询问。市招办主任表示,这是今年招生政策四项调整中的一项,属高校招生自主权调整的范畴。
据了解,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线上、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考试院批准后,可由高校自主录取。对于这部分优秀考生,根据教育部2008年的相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8所高校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其中江苏省内高校具有此项资格的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共10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选拔录取只招收应届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省教育考试院对特征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最低要求(2B4C1合格),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

根据方案,一阶段填报志愿的考生选科等级应达到“2B”以上。但为了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今年省教育考试院还出台政策,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本二批次的高校自主录取。即,一些未达“2B”线但选测科目达到1B1C,三门主课总分达到或超过相关投档线,且进入一阶段填报最低资格线的考生也可以填报第一阶段的志愿,如果一些高校对其各项条件都较为满意的话,也有可能被录取。

据了解,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且管理规范严格的高校,对审查、测试中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以参考其高考(Q吧)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昨日,市招办有关人士提醒,预计考生在24日晚就能拨打声讯热线16887799查询高考成绩。(本栏目由无锡市高招办权威解答)记者祝筱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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