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产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只适用上海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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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促进考生全面发展,对进档的一志愿上海考生,经其本人申请,我校审核认定,执行下列自主招生政策:
  1、经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成绩为B者,可加20分。
  2、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10分。
  ⑴经重点中学推荐的应届优秀学生;
  ⑵中共党员;
  ⑶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荣誉或奖励者;
  ⑷艺术类定级考试(按十级计)在八级以上者(含八级)或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成绩为C级者。
  3、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5分。
  ⑴高中阶段担任校级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奖励者;
  ⑵艺术类定级考试(按十级计)在八级以下六级(含)以上或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为D级者。
  4、加分不累计,考生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二、经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成绩为A者,高考分数达到上海市同批次本科最低控制线,A志愿填报我校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者,报上海市考试院批准,可录取我校。
  三、加分申请办法:
  第一步:5月31日前登陆我校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加分申请”,登记考生信息;
  第二步:将网上登记确认后生成的申请表格打印出来,按要求到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确认加分条件,有艺术等级证书的无需加盖公章;
  第三步: 6月29日—7月1日,凭本人高考成绩单、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招办现场审核确认,未经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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