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军事(含国防生)、公安类院校招生军检面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教考院普招[2008]67号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08年军事(含国防生)、公安类院校招生军检面试工作,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教育部的要求,经与宁夏军区、自治区公安厅研究,现将2008年我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类院校招生军检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军事(含国防生)、公安类院校招生军检面试工作由宁夏军区、自治区公安厅分别负责并组织实施,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监督。军检面试工作在银川市统一进行。
二、凡填报军事(含国防生)专业志愿,高考(Q吧)成绩在本科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军检面试。
凡填报公安类本科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在本科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均须参加公安面试。凡填报公安类专科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在本科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的考生,均须参加公安面试。
三、考生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检公安面试。
军检面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同底一寸照片3张及军检面试费用。参加公安面试的考生须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面试。
军检、公安面试地点: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院参加军检面试(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斜对面);填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到武警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参加公安面试(武警医院向东150米)。
军检、公安面试具体时间安排:
军事(含国防生)、公安类本科军检面试时间: 6月28日至30日。银川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28日, 石嘴山市和吴忠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29日,中卫市和固原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30日。
公安类专科面试时间:8月4日。
四、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参加军检面试,并将此通知速转发各县(市、区)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合格考生的政审工作。
五、为确保军检面试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社会声誉,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宁夏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951-2981362;
武警宁夏总队纪检处电话:0951-4923114转纪检处;
自治区公安厅纪检委电话:0951-6136053;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电话:0951-604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