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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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院名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地址为柳州市和平路13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由院长、主管院长、学院纪委书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领导小组, 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全院的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与方法

  第四条 高职招生:考生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所填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时,学院提取考生档案以第一志愿优先安排专业。
  第七条 为保证学院的稳定和发展,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对合作办学有突出贡献单位的职工子弟及本院教职工子弟且报考学院第一志愿的,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第八条 录取新生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院录取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院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 ,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覆盖面可达30%。为生活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特困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院简介和学生选择专业标准的详细信息见本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ltyx.com
  招生办公室信箱:ltyxzsjy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800-718-0772 13317725510 0772-3945881  0772-3945837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公布。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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