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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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12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校 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
  六、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生录取原则:
  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⒉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⒊ 考试科目要求:按照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八、录取操作办法:
  ⒈ 尊重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后继志愿依次类推。
  ⒉ 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在同一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先后次序。
  九、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学费:工科类5500元/年,文史、经济管理类4500元/年; 住宿费: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年,二级学生公寓750元/年。学校原则上按专业班级分配住宿。
  十、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学校积极帮助特困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8—2920126(兼传真)、2920128
  通讯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 邮编:525000
  学院网址:www.mmvtc.cn E-mail: mzyz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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