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度长江学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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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光华大学为基础,同时调进复旦大学和同济大学等院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以师范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1959年华东师范大学就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8年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是1986年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 1996年通过“211工程”预审并被列入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标志着华东师范大学正式跨入“985”重点高校建设行列,学校在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华东师范大学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兼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在内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地处上海,现有闵行校区和中山北路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 3,100 余亩,分别坐落在上海市闵行区和普陀区,校园环境幽美,素有“花园学府” 之美誉。

  根据教育部文件和我校人才需求情况,现向海内外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热忱欢迎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华东师范大学!

  一、 招聘学科领域

  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海洋科学、地质学、生物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等及一些新兴交叉学科。

  二、 招聘条件

  1、特聘教授岗位,海外申请人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应职位,国内申请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讲座教授岗位,海外申请人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应职位,国内申请者一般为本学科领域同行公认的知名学者;

  2、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讲座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

  4、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并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特聘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讲座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6、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待遇

  1、特聘教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学校教授同等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外,每年给予15万元人民币奖励津贴;讲座教授津贴每人人民币1.5万元/月,按实际在校工作时间支付;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特聘教授工作的实际需要给予一定数量的科研配套经费;

  3、根据学校货币化安置的规定,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并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应聘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函和3位同行专家推荐函;

  2、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

  3、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4、科研工作成果材料:

  (1)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2)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3)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目录等(可以为复印件)。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应聘者可查阅教育部网站www.cksp.edu.cn了解详细信息、下载表格及软件,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网站www.ecnu.edu.cn(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并于2008年7月1日前将上述各类材料发送E-mail或邮寄至华东师范大学师资办。我校学术委员会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初选意见,上报教育部评审、批准。

  五、应聘程序

  请先提供个人简历以及简历中列举论文的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发送到联系邮箱xhzhan@admin.ecnu.edu.cn即可,通过学校初审后再提供上述一系列材料。

  六、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师资办

  (信封上请标注“长江学者”字样)

  邮编:200062

  电话:86-021-62232202

  传真:86-021-62232512

  联系人: 战新华

  E-mail: xhzhan@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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