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办:未按规定时间网上填报志愿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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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6月17日电 (记者梁娟、孙铁翔) 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16日就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强调说,考生规定时间内没有填报志愿视为自愿放弃,没有完成“确认提交”过程的志愿无效,违反了填报志愿的操作规程,责任由考生自负。

  据了解,往年录取过程中,总会发现一些考生填报的志愿属于无效志愿,比如将二本院校填报在一本志愿栏内等,使用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后,出现此类问题,计算机马上就会提示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程度明显提高。但是,首次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仍会存在一些失误。

  为此,陕西省招办强调,考生6月13日前没有填报志愿视为自愿放弃。据了解,6月13日18:00之前根本没有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考生共67563名,占考生总规模的16.3%,根据往年不参与提前、一本、二本批次志愿填报的考生比例来看,属正常情况。在6月13日之前曾经登录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任何填报志愿的实质性操作过程的考生达15261名,这部分考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的自愿行为。

  陕西省招办在检查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库时,发现有4278名考生没有完成“确认提交”这一过程。经紧急研究,14日上午将这些考生的准考证号提供给所属的各市、区、县招办,由市、区、县招办通知这些考生在6月14日上网完成“确认提交”的过程,但是不能修改志愿。统计表明,通知考生后,1263名考生还是不予办理。

  另外,一些考生领取了“志愿信息确认单”后,发现所打印的志愿信息非本人填写。这种情况可能是考生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告诉给了其他人。有的考生让父母在家里为自己填报志愿,本人却在学校或网吧填报,这样必然会出现一个地方所填报的志愿覆盖了另一处志愿信息的情况。还有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完毕时,没有按照网上的提示要求“退出系统”,导致后面紧跟填报志愿的考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动了前面考生所填报的内容。省招办表示,这些情况都属于考生违反了操作规程,责任只能由考生自负。为了保证网上填报志愿的公平与公正性,任何改动志愿的行为都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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