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
根据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布署,我省将在2008年10月起开考技术科目考试。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先实行由学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自主选考一科,以后待条件具备时过渡到两科必考,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实行全省统考,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限定在2次以内),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
为了让考生了解技术考试考核要求,依据《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及《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技术考试说明》(见附件),对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的内容、要求和题型样例等作出说明。
现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技术考试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周知当地中学和社会考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