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7月7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黄会清、姜雪城)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开发区一名村干部利用移民搬迁的机会,为外省考生重复办理户籍,从中非法获利9万多元,被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宏都指出,人们一般从教育的角度看“高考(Q吧)移民”现象,但事实上,为外地考生重复办理非法的户籍和学籍,其动因来自巨大的利益诱惑。
个别考生与村干部:利益链的发端
据红寺堡开发区教育局苏宗荣局长介绍,今年2月,红寺堡开发区招生办对2008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户籍、固定住所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宋某等26名考生户口从隆德县奠安等乡整体迁往红寺堡开发区南川乡杨柳村居住,但从考生及家长口音等特征判断,这批考生不是本地人,学籍属于河南和内蒙古两地。
于是,招生办及时将这些情况向招委会作了汇报,招委会立即派监察、公安、教育三部门组成调查组,赶赴隆德县深入乡镇、村、组进行调查。派出所人员发现,原迁出地没有这批人,他们在红寺堡的户籍可能是虚假的。
同时,调查组又深入南川乡杨柳村,对上述考生进行固定住所核实,发现上述考生没有固定住所。3月23日,红寺堡开发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这些学生在规定时间回隆德县开具证明,若不能出具有效证明,公安机关视这些户籍为无效户籍,并依法注销,收回身份证。
规定时间到了,这些考生未能出具有效证明。结果,他们被遣回原籍。
红寺堡“高考移民”事件发生后,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顺藤摸瓜,于5月19日将为外省考生办理户籍的村干部张某某批捕。经审查,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张某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隆德县盖好印章的空白移民搬迁审查表,利用隆德县整村向红寺堡开发区移民搬迁的机会,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为不符合移民条件的人员及部分外省考生办理户籍,包括30余名外省考生、50余名外省移民。
部分公务人员:利益链的拉长
记者调查了解到,要想达到“高考移民”目的,通常要打通两个节点:一是户籍,二是学籍。
没有人能说清楚来自河南、内蒙古的考生是如何在宁夏一个偏僻的村庄“落户”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高考移民”的“花香”引来了各地的“蜂蝶”。于是,小小的村干部突然间成了“香饽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隆德县盖好印章的空白移民搬迁审查表,大肆为外地考生重复办理户籍手续。
据调查,20多名内蒙古、河南籍考生并未注销原籍户口与学籍,等于拥有两个户籍、两个学籍。被宁夏查出后,这些考生又返回原籍参加了高考。
那么从谁、从哪个部门可以非法获取“盖好印章的空白移民搬迁审查表”呢?高考移民利益链条显然又延长了一节。
户籍始终是多数高考移民的关卡,所以户籍警往往是高考移民利益链中重要的一环。据吴忠市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李全文说,前几年,吴忠市将一名为高考移民办理假户口的户籍科长判刑入狱。使吴忠市近几年高考移民大为减少。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户籍警为人办理假户口通常“要价不等”,主要看行贿者的“自觉性”。有了户籍,还必须要有学籍。这本是公安与教育部门的双重制约,却导致了高考移民利益链条的加长。一些学校敢于并乐于接纳移民考生,是因为这些考生来自教育相对发达地区,更有可能在高考中获得成功,而学生的高考成功能够极大地提升学校的声望。在这一利益驱动下,一些学校竭尽所能搜罗优秀考生,为学校提高升学率“锦上添花”,学校声望的提升会带来更多的就读学生、更多的社会捐助、更多的教育拨款。除此之外,就读学校还能从移民考生交纳的学费中直接获利。
记者从宁夏某招办获悉,即便封堵高考移民成功,将学生退回原籍,却很少追查提供学籍造假的学校,因为现在全国范围内的转学、异地就读都很正常,学校负责教书,并不负责哪个学生有没有资格高考,在哪里高考。宁夏一位中学老师说,户籍能造假,学籍也一样。接受学校收取费用,改造档案并非难事。向学生收取费用不一,学校通常收取当地标准的借读费、择校费即可,也不排除其他暗箱操作。
律师高宏都说,“学校是高考移民利益链中最安全的环节之一。不牵扯法律问题,只享受利益,难受到处罚。”
切断利益链,还教育公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一所民办中学老师毛林认为,“高考移民”的危害不言而喻,可是在打击“高考移民”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在当前形势下遏制“高考移民”,必须切断相关的利益链,加大当事人投机违法的风险,使博弈各方无利可图。
一些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常看到某地查出了“高考移民”,要么取消高考资格,要么取消高考成绩,可是那些引进“高考移民”的内部人却没受什么处罚。
律师高宏都指出,有必要加大“高考移民”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利用职权办理户籍、学籍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使这些人不敢、不愿、不能以此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