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办:新生将有两份“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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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高招办昨日称,今年被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新生,将有两份“通知书”。一份是由高校邮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另一份是省高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

  考生在接到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到原报名所在地的县级高招办(考试中心)进行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办理有关确认手续后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书一起,作为新生入学报到的注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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