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08年小语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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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8年招收俄语、日语专业单独考试学生。

  一、 招生地区

  2008年我校将在山东、山西、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七个省份开展俄语、日语专业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二、 招生计划及培养目标

  1、招生计划: 俄语专业:理科 20名;文科 20名 日语专业:20名(文理兼招)

  2、培养目标:俄语专业所招收的理科考生,实行双学位培养方案,并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赴俄罗斯高校学习航天领域相关理工科专业。

  三、推荐方式

  1、由我校指定的中学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我校不受理其它形式的报名。

  2、中学应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对推荐上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规定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被推荐考生,按通知的时间,由本人持身份证、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必须与推荐表上的照片同底版),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 推荐考生条件

  1、我校指定的中学的在籍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语种不限;

  2、高中学习期间综合成绩优秀,其中语文、外语两科成绩应突出;

  3、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外语单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4、身体健康,仪表良好,语言流畅,口齿清晰。

  五、考试科目、考试费用、报到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数学 100分; 语文:100分; 外语:100分; 面试:100分,分为口试、语音模仿、人文素养等。

  报到时间、地点:2008年3月21日 8:30-17:00 、哈工大行政楼223室(招生就业处招生办)

  考试时间、地点:2008年3月22日-23日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选拔考试费:参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300元/人。

  六、录取方式

  1、在我校测试的考生,分应试语种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及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文科考生数学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语文、外语及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高中阶段学习俄语、日语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称号或外语单科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拟被录取的考生,需报省级招考办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以后,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5、正式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随参加高考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出。

  七、其它规定

  1、我校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2、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3、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工业大学。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2、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86417802

  3、传真:0451-86417835

  4、网址:zsb.hit.edu.cn

  5、E-mail:hitzsb@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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