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紧急清理高校违规办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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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市科教党委、上海市教委联合发出通知,紧急清理高校办学项目,叫停合作办学、代理招生等违规行为,停招成人脱产班,出租出借校舍资源要设专人对口管理。
  通知要求高校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顶风作案将扣减或吊销该校学历教育招生计划指标。
  违规办学三大案例
  近期,上海市发生普通高校和以高校名义举办的各类违规办学情况有所增多。比如本市某公司以某高校所属学院的名义,违规招生办班,但最后无法兑现,引起学生不满。
  上海市某全日制高职院校与校外机构违规合作举办二级学院,并因办学场地租赁和土地买卖纠纷,引发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事件。
  上海市某高校所属学院的个别管理人员与社会中介合伙,以学院名义招生并非法印制“录取通知”,欺骗误导广大考生和家长。
  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严重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损害了高校的形象。
  推出四剂“猛药”
  为坚决制止高校及以高校名义的违规办学现象发生,上海市科教党委、上海市教委昨日联合发出通知,重申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高校不得违规办学”的规定,并拿出四剂“猛药”,全面针对三类违规办学“重灾区”。
  这四剂“猛药”分别是:不得以合作办学的名义违规办学;普通高校不得举办全日制班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和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不得违规招生;不得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违规进行广告宣传。
  其中,在不得以合作办学的名义违规办学方面,严禁高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出让办学许可和办学资质。在不得违规招生方面,高校要坚持办学的主体地位,严禁转移和下放教学权和办学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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