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08年本科三批院校电话征求考生志愿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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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利益,为高校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同时也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对本科三批有关录取及电话征求考生志愿问题说明如下:
  1.本科三批一志愿不允许高校电话征求考生志愿,考生也不得主动放弃一志愿录取。
  2.本科三批二志愿及调剂志愿允许学校征求考生志愿,考生如果选择放弃本志愿录取,应将放弃本志愿录取的书面保证书传真给学校,内容包括“本人自愿放弃你校录取及本科三批志愿,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本人负责”。书面保证书要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按手印。
  3.二志愿考生经电话征求志愿退回后,如果有服从调剂志愿,仍然允许考生参加调剂志愿录取;调剂志愿考生投档后,经院校电话征求意见,考生如果放弃该校志愿(调剂志愿),将不再进行调剂。
  4.考生如果放弃本科三批二志愿,将减少本科三批的录取机会;放弃本科三批调剂志愿,将失去本科三批录取的机会。在此提醒考生一定要慎重考虑,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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