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科补录政策:退档考生没有补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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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新报讯(记者 牟野)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区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工作的时间为9月25~28日,凡按规定程序已经退档考生一律不再恢复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无论高校是否按规定程序退档均不具备补录资格。

据了解,由于高职(专科)学历层次部分被录取新生未按时报到,造成部分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和我区的相关规定,为避免教育资源浪费,同时满足未被录取考生升学愿望,我区定于9月25~28日进行专科补录工作。凡参加专科补录的区外院校必须在9月21日前以文件形式提交补录申请,并提前作好退档、修改并确认补录计划等工作。考生补录资格为参加今年高考(Q吧)且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以上的未被录取,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具有补录资格。网报补录专科志愿的分数线为:普通文科230分(含)以上,普通理科220分(含)以上,其他科类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以上,其中汉授艺术、蒙授艺术要求专业课成绩合格,汉授体育、蒙授体育要求专业课成绩在50分(含)以上。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示,专科补录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正常录取时的规则,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受理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生源,院校自行组织的“先上车,后买票”生源由招生院校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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