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考生利益,很好地解决考生志愿填报上的“博弈”,正确处理好、维护好高校在招生工作中的合法权益,促进高考公平公正,在今年高招录取工作中,上海首次推行平行志愿,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工作人员的齐心协力下,取得了考生满意、高校满意、整个社会平稳的良好效果。
平行志愿实施方案,切合实际情况注重政策衔接
2007年上海市高招录取工作一结束,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即着手研究平行志愿的实施方案。在向湖南、江苏、浙江三省学习取经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上海情况的操作方案,并广泛做好宣传发动,精心实施操作准备,努力完善每个细节,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在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中实施平行志愿,提前批、艺术体育批不实施。为保持以往政策的连续性,每批可填报的院校志愿个数不变,即第一批4个、第二批4个、第三批8个,但每批不再强求考生必须填报一所外地院校。
上海历来不搞考生成绩排名,在酝酿方案时,基础教育部门同志坚决反对知分、知线、知位的填报方式,认为这有违上海多年来倡导的基础教育引领素质教育的导向。因此填报时间也跟以前一样:本科继续实施考前填报,考生在充分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实际潜能等综合因素基础上填好志愿;高职(专科)继续实施在本科全部录取后填报,只向社会公布每5分一档的考生人数,考生可以大体知道自己的区间位置。
实践证明,这项决策是正确的,一本、二本包括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平行志愿实施情况很好。也就是说,知分、知线、知位填报并不是实施平行志愿的充分和必要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是将文、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绩分别排好序,从高到低,逐分逐个地按顺序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一旦排列在前的院校志愿投档进后,后面的院校志愿就不再检索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均为一轮投档,即未投档的考生和投档后被退档的考生将进入征求志愿,第一批征求院校志愿为3所,第二批征求院校志愿为6所,第三批征求院校志愿数量不限。征求志愿也为一轮投档。
为了充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考生较多而产生的矛盾,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比例统一调减为按招生院校该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1.05(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个位数进行)实施。为了减少总分同分考生被投档到同一志愿院校后而被退档的风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当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分出先后顺序。文科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顺序来排序;理科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顺序来排序。
为了做到阳光招生,在正式投档后的当晚就向社会公布各校投档线,既公布总分线,也公布该校最后一名进档考生相应的4个单科成绩。所有考生都可以从公布的院校投档线信息中,清晰地了解到自己所对应的位置,查找到被院校投档的可能以及被投档到哪个学校去了。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下载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为保证平行志愿的改革在一个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中进行,达到理想的预期效果。规定了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录取的“三不改”政策:考生志愿表一经填写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允许已录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档改投其他学校;考生的志愿信息在投档工作开始前,均须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保障公平。
每批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均须花一天半左右时间进行两次模拟投档。模拟投档过程实际上是将分档情况按每一分值(包括最后一名进档考生的单科分值)告知各招生院校,第一次模拟投档后,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通常为4至5个小时)将以下两个信息返回:是否要调减投档比例(在1∶1.05至1∶1之间选择);是否1∶1.05投档后符合招生条件和要求的考生不再退档外,另追加计划进行录取,即超过退档数以外的增加计划。
为确保教育部推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的平稳推进,在上海实行平行志愿后,以上政策的落实确保不会受到投档方式改变的影响。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考生明确在规定批次A志愿位置填报相应试点院校,在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含模拟投档)前先投档给招生院校。
以往在上海报考外地院校加分投档政策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继续实行。原来每批一志愿仅1个,现在扩大到4个或8个,考生的受益面更大。外省市院校录取数比去年实际录取数增加了100多名,考生主动报考外省市知名院校积极性很高,不少外省市院校还增加了在上海的招生计划。第一批本科100多所外省市招生院校仅有60余名计划未完成,为历年来最低。享受到外地院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数与去年持平。外地边缘地区200余所高校录取的近2000名考生,发给一次补贴158.15万元,超过去年补贴的13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