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公布。预案中,首次提出考场内如发现可疑物品可申请启用备用考场,同时对考前出现疫情、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和处置程序。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即将到来的高考(Q吧)和中考的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济南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实际和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教育考试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实施、网络信息三大类。在我市出台的突发事件预案中,对考前试卷安全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答卷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考试组织实施过程突发事件等都提出了应急处置方案。
预案首次提出,考生入考场时,监考教师发现考场内或者附近有可疑物品,应立刻报告主考,启用考点备用考场;主考立即上报济南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视问题轻重确定周边考场的考生是否撤离。考试前或考试中,如果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并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的指示采取必要措施。
另外,试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负责试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招办报告;试卷在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保密室丢失,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考试应急处置小组、公安、保密部门、市招办;答卷运送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答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招办报告,并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答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