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类高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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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加5分至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全面展开,记者日前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有13类高考生可享受5分至20分不等的政策照顾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至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今年高考中能享受加分政策的13类考生及加分项目、分值具体为,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测试并被认定的应届毕业生等七类考生可在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等两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等两类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记者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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