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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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被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Q吧) 院的高校之一,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学校创建于1951年10月,经过近六十年的辛勤耕耘,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具有自己办学特色、颇具声望和影响的高等学府。校园环境优美,素有“花园学校”之美誉。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作为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学生艺术团体,旨在不影响学生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培养业余艺术人才。本团师资由校内外专家、教授组成,教学实力强,团队制度严谨,活动丰富,为团内学员提供大量学习、观摩、比赛、演出机会,屡次在全国和上海市大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中获得佳绩。

2009年学校拟继续招收在舞蹈、声乐、民乐方面有所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09年高考(Q吧)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声乐、民乐特长的学生。


其中艺术特长项目要求:


舞蹈:经过较正规的训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及表演能力。


声乐:具有较好的音质、音准,以及能与别人融合的音色;能识谱;有参加

合唱队经历或具有独唱表演能力。有钢琴伴奏能力者优先考虑。


民乐:熟练掌握一门民族乐器的演奏。

二、报名程序、时间、地点:


报名程序:所有考生必须先登录我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整无误后,打印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或信函确认时请递交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和报考费。注意:不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后果自负。


网上预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5日—12月19日,超过时限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确认时间:


1、现场确认:2008年12月20日—12月21日 8:00—17:00;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606室。上海考生必须现场确认。


2、信函确认:外地考生可采用信函确认,有关材料和初试费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608室学生艺术团,邮编:200062。信函确认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初试费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报名号和姓名,请勿在报名信封里夹寄现金,以免遗失。


确认时须递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考级证书(级)或高中阶段获或省(市)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获奖证书复印件;高考报名号;初试费100元。复试费另收。办理函报手续后未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不退。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内容:


舞蹈 (自备伴奏带)


初试:① 个人基本条件;② 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


复试:① 即兴;② 节奏;③ 模仿;④ 表演一段1~3分钟的舞蹈(不能与初试重复)。


声乐 (自备伴奏带和钢琴伴奏;现场可提供钢琴伴奏,自备伴奏谱)


初试:唱歌能力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可用伴奏或伴奏带)。


复试:① 歌唱技能测试(演唱1~3分钟的歌曲一首,曲目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视唱技能测试(考生自选简谱或五线谱视唱)。


民乐 (自备乐器)


初试: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复试:① 演奏1~3分钟的曲目一首 (不能与初试重复);


② 现场视奏。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月19日(上午初试、下午复试);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外地考生通过邮寄影像资料方式参加初试(请用快递方式以保证资料的安全性,请注明报名号及考生姓名),影像资料邮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1日(以邮戳为准),考生请在信函确认报名时一并将影像资料邮寄我校。如初试通过,我校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1月19日下午。


3、面试当天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


四、录取


我校2009年艺术特长生拟录取人数为30人(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经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为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学校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五、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大学生活动中心606、608室);


邮编:200062;


电话:021—62232607、622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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